注意力不足過動症(ADHD)3


資料來源:
http://www.adhd.club.tw


ADHD的臨床表徵 

約有5-8%的學齡兒童患有注意力不足過動症,無法有效集中注意力、持續力差,容易分心等問題,對於學習造成影響,以至於原有能力無法順利施展,由於容易衝動,無法耐心等候,較無法考慮別人的立場而影響同儕關係、而造成老師及父母管教上的莫大壓力。

  根據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四版(DSM-IV)的診斷準則,注意力不足過動症的診斷標準如下: 
 

1.注意力不足的症狀包括:  

。經常粗心大意,不注意細節,造成功課及其他活動中許多錯誤。 
無法持續注意力。 
。心不在焉,有聽沒到。 
。交代的事無法完成。
。無法安排工作或散慢,要人提醒才能完成。 
。逃避或排斥須專心的工作,如做功課。 
。常掉東掉西。 
。易被外界吸引而分心。  

。常需要被提醒每天要做的事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
2.過動之症狀:  

。無法安靜做好、扭來扭去。  
。需要坐著時會離開座位。
。許多不該亂動的場合,會爬上爬下或亂跑。 
。無法安靜的玩遊戲。 
。不停的動。
。話太多。 


       
衝動之症狀:
 
。老師問題還沒問完,就搶先回答。 
。無法耐心輪流、等待。 
。插嘴或打斷別人。  


        上列(1)(2)症狀中吻合六項症狀:
        時間超過六個月,七歲前便開始、在兩種以上的場合上述症狀,且合併有學業、人際、情緒、行為等功能影響時,需要就診專業醫師或專業人員協助評估及治療。

ADHD有多被忽略?  


民國96年教育部公告的「96年度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類別學生人數統計表」中,情障類(包括:精神性疾患、情感性疾患、畏懼性疾患、焦慮性疾患、注意力不足過動症、其他持續性之情緒或行為問題者)才共2,704位,如此懸殊的落差顯示出99%以上的過動兒未獲得適當的協助。

不論在家庭或學校,我們也常觀察到,雖然是生理疾症,但ADHD孩子卻常被誤解「突槌」是故意的,在這種先入為主的觀念誤導下,而失去早期發現、早期治療的機會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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