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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媒體報導,雖然台北縣政府自96學年度起已提早於小一上英語課,但周錫瑋縣長還是認為英語課時數不足,要求教育局再研議增加節數。
教育局為避免排擠其他科目節數,決定推動北縣各小學每周多上半天課 ,低、中、高各學年的英語課將從現行的每週1、2、2 節,增加為3、4、4節。 (附註:名之為『活化課程』。)
我們以為,台北縣政府貿然增加學生學習時數的作法,不僅違反教育法令,亦有失教育專業,加課政策應接受各界檢驗與批判。
首先,任意增課違反九年一貫課程綱要:依「九年一貫課程綱要」之規定,小學低、中、 高學年之每週學習總節數分別為22~24、28~31、30~33,目前多數學校之實際授課節數 則是23、29、32。易言之,若台北縣決意自目前節數一律往上再增加3節,低、中、高各學年之每週學習總節數將分別成為26、32、35,逾越九年一貫課程綱要明訂之總節數上限。不僅如此,各年級英語課增加2節後,語文領域佔總體學習節數之比例亦有可能超出既有規定,亦有違九年一貫課程多元學習的精神。以此觀之,無論其決策動機如何良善, 加課之政策正當性已然大打折扣。
其次,決策秉承上意,罔顧教師意見:依媒體報導,北縣教育局的加課政策顯然係遵從周 錫瑋縣長的指示而來,問題在於,周縣長是兒童英語教育專家或是國教課程專家?行政首長認為某課程節數不足,教育局隨即研擬增加該課程節數的作法,不僅凸顯教育局的專業 性與抗壓性不足,無形中更給行政首長安上『官大學問大』的惡名,更何況代表北縣教師的台北縣教師會已明確反對加課,北縣教育局豈可一意孤行?
事實上,依現行九年一貫課綱規 定,國民小學從小三開始進行英語教學,目前台北縣要求各校提早於小一上英語,其實已經侵犯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權責,更別提變本加厲要求各校再行加課3節。
誠如吾人再三指出的,主管機關尤應堅持教育專業,地方首長不是不能對教育表示看法, 但身為地方教育主管,理應站在教育專業的角度向首長說明政策的適法性與可行性,而非 棄守專業以迎合上意,甚至反過頭來為錯誤政策合理化。
再者,鼓動民粹,犧牲教育專業:無可諱言,確實有許多家長存有不能輸在起跑點上、或 上課時間越長越好的迷思,因此,報載北縣家長團體視加課為「德政」,實不足為怪。可 以想見,周錫瑋縣長或北縣教育局的加課決策或許是為了呼應民意的要求,但是,國民教育總體課程內容牽涉的畢竟屬於教育專業範疇,實不宜過份遷就民意,以免犧牲教育專業。
最後,我們願意再次呼籲,教育部應通盤檢討九年一貫課程綱要。以英語教學為例,雖然 提早學英語的成效迄無定論,但包括台北縣市在內的都會區均已提早從小一開始實施英語 教學,對此,教育部卻仍僅消極地呼籲各縣市遵守課綱,此舉不僅淪為道德勸說,更無助 於改善原本就存在的英語教學城鄉差距。相反地,若在通盤檢討之後,仍有必要維持現行課綱結構,則教育部即應以更具體有效之作為,遏止部分縣市公然違反課綱規範的行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