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臺北縣教師會新聞稿]
中華民國99年5月10日 星期一
違法政令無效 合法遊行有理 「516牽手護童年」遊行陳情活動
臺北縣政府教育局99年4月12日北國教字第0990298258號函發布臺北縣99學年度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實施計劃,該計畫明定臺北縣各國民小學,自99學年度起全面實施加課3節 (2節英語、1節閱讀)。臺北縣教師會認為臺北縣政府教育局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實施計劃缺乏正當性、合理性與可行性,有重大明顯之瑕疵,此前本會已多次與臺北縣政府教育局溝通、陳情,不要貿然全面實施,然臺北縣政府教育局均置若罔聞。因此,本會將發動「516牽手護童年」遊行陳情活動,990516下午一點正,邀請教師、家長、學生與關心此議題的社會大眾於中正紀念堂集合,為孩子的適性教育向教育部請命。
我們呼籲-臺北縣政府暫緩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實施計劃的全面實施我們呼籲-臺北縣各國民小學暫緩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實施計劃的所有行政因應措施我們要求-教育部應立即宣布臺北縣政府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實施計畫無效有關臺北縣教師會「516牽手護童年」遊行陳情活動,進一步說明如下:
一、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明顯違法 依據教育部「九年一貫課程綱要」,國小一至六年級的上課節數分別為:低年級22-24節、中年級28-31節、高年級30-33節。台北縣各國小現行上課節數大多為:低年級23節、中年級29節、高年級32節。若是按照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實施計劃再加上3節課,則學生的總學習節數就超過了教育部的規定節數。再者,該實施計劃名為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卻未徵詢學生及家長的意見,剝奪學生表達意願的機會及家長的教育選擇權。職是,教育部於98年3月12日以台國(二)字第0980036066號函知會臺北縣教育局,對於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「扣減積點20點」,臺北縣政府教育局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違法的事實,非常明確。
二、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不符合教育基本法的教育理念與教育部的教育政策 教育基本法第2條:教育之目的以培養人民健全人格、民主素養、法治觀念、人文涵養、愛國教育、鄉土關懷、資訊知能、強健體魄及思考、判斷與創造能力,並促進其對基本人權之尊重、生態環境之保護及對不同國家、族群、性別、宗教、文化之瞭解與關懷,使其成為具有國家意識與國際視野之現代化國民。教育部國小教育目標為「國小學生活潑快樂學習」,內容則包含培養身心健康、主動學習、品格教育、體驗學習、精熟基本能力與發揮潛能等。 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強迫英語加課,僅強調英語能力的競爭力,卻忽略全人教育理念、多元發展的可能與主動快樂學習的教育目標,顯然不符合教育基本法的教育理念與教育部的教育政策。再者,小學加三節,國中要加幾節課?國中英語教育要如何銜接?一旦各縣市都仿效台北縣強迫加課,在惡性競爭循環下,全國學生的學習壓力將會增加到無法想像的程度。因此,本會實無法認同臺北縣政府教育局如此戕害學童身心、揠苗助長的實施計畫與教育觀點。
三、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在學校端窒礙難行 依據教育部990415、990422的聲明稿均指出:因本實驗方案係屬實驗性質,為保障學生學習權益並重視家長、學生參與實驗教育之意願,請臺北縣政府妥善處理。換言之,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必須受實驗者全部都同意,方可實施。臺北縣政府稱有8成的家長、9成的學生同意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(註:本會對此數據存疑),縱然如此,仍有一成不同意的學生,試問:剩下一成不參加實驗的學生,將如何安置?依據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實施計畫,加課三節的英語課程實施方式,並非集中於週三下午,而係將加課三節打散,分佈於週一至週五的正常授課時間,將課表重新編排。如此不參加實驗的學生,在該正常授課時間將如何安置?學校端既無多餘的師資,也未必有這樣的安置空間,該計畫一旦實施,勢必造成學校秩序混亂,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在學校端的執行,顯然有困難。
四、教育部應展現決斷力 立即宣布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實施計畫無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11條:「行政處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,無效︰略…六、未經授權而違背法規有關專屬管轄之規定或缺乏事務權限者。七、其他具有重大明顯之瑕疵者。」同法第113條:「(第1項)行政處分之無效,行政機關得依職權確認之。」教育部係國民教育的最高主管機關,臺北縣政府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實施計劃的函令既已發布下達,適法的爭議卻又如此之大,教育部即應積極了解、主動審查、並依職權確認其有效無效,而不是被動的等待臺北縣政府呈報、核備。再者,目前學校端為因應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實施計畫,已遭縣府明令要求需計算師資數額、著手研擬師資的甄試及行政相關措施,並即將付諸實施;一旦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實施計劃遭教育部宣布違法無效,屆時新增的師資將如何安排?基於此,為爭取時效,教育部實無法繼續漠視不理,教育部應立即就臺北縣政府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實施計畫有所處置,不宜再拖延。 臺北縣教師會「516牽手護童年」遊行陳情活動,不僅是為孩子的適性教育請命,更訴求行政機關必須依法行政,請行政機關確實遵守法治國的基本原則。
因此我們再次呼籲:教育部應立即宣布臺北縣政府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實施計畫無效。
中華民國99年5月10日 星期一
違法政令無效 合法遊行有理 「516牽手護童年」遊行陳情活動
臺北縣政府教育局99年4月12日北國教字第0990298258號函發布臺北縣99學年度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實施計劃,該計畫明定臺北縣各國民小學,自99學年度起全面實施加課3節 (2節英語、1節閱讀)。臺北縣教師會認為臺北縣政府教育局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實施計劃缺乏正當性、合理性與可行性,有重大明顯之瑕疵,此前本會已多次與臺北縣政府教育局溝通、陳情,不要貿然全面實施,然臺北縣政府教育局均置若罔聞。因此,本會將發動「516牽手護童年」遊行陳情活動,990516下午一點正,邀請教師、家長、學生與關心此議題的社會大眾於中正紀念堂集合,為孩子的適性教育向教育部請命。
我們呼籲-臺北縣政府暫緩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實施計劃的全面實施我們呼籲-臺北縣各國民小學暫緩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實施計劃的所有行政因應措施我們要求-教育部應立即宣布臺北縣政府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實施計畫無效有關臺北縣教師會「516牽手護童年」遊行陳情活動,進一步說明如下:
一、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明顯違法 依據教育部「九年一貫課程綱要」,國小一至六年級的上課節數分別為:低年級22-24節、中年級28-31節、高年級30-33節。台北縣各國小現行上課節數大多為:低年級23節、中年級29節、高年級32節。若是按照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實施計劃再加上3節課,則學生的總學習節數就超過了教育部的規定節數。再者,該實施計劃名為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卻未徵詢學生及家長的意見,剝奪學生表達意願的機會及家長的教育選擇權。職是,教育部於98年3月12日以台國(二)字第0980036066號函知會臺北縣教育局,對於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「扣減積點20點」,臺北縣政府教育局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違法的事實,非常明確。
二、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不符合教育基本法的教育理念與教育部的教育政策 教育基本法第2條:教育之目的以培養人民健全人格、民主素養、法治觀念、人文涵養、愛國教育、鄉土關懷、資訊知能、強健體魄及思考、判斷與創造能力,並促進其對基本人權之尊重、生態環境之保護及對不同國家、族群、性別、宗教、文化之瞭解與關懷,使其成為具有國家意識與國際視野之現代化國民。教育部國小教育目標為「國小學生活潑快樂學習」,內容則包含培養身心健康、主動學習、品格教育、體驗學習、精熟基本能力與發揮潛能等。 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強迫英語加課,僅強調英語能力的競爭力,卻忽略全人教育理念、多元發展的可能與主動快樂學習的教育目標,顯然不符合教育基本法的教育理念與教育部的教育政策。再者,小學加三節,國中要加幾節課?國中英語教育要如何銜接?一旦各縣市都仿效台北縣強迫加課,在惡性競爭循環下,全國學生的學習壓力將會增加到無法想像的程度。因此,本會實無法認同臺北縣政府教育局如此戕害學童身心、揠苗助長的實施計畫與教育觀點。
三、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在學校端窒礙難行 依據教育部990415、990422的聲明稿均指出:因本實驗方案係屬實驗性質,為保障學生學習權益並重視家長、學生參與實驗教育之意願,請臺北縣政府妥善處理。換言之,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必須受實驗者全部都同意,方可實施。臺北縣政府稱有8成的家長、9成的學生同意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(註:本會對此數據存疑),縱然如此,仍有一成不同意的學生,試問:剩下一成不參加實驗的學生,將如何安置?依據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實施計畫,加課三節的英語課程實施方式,並非集中於週三下午,而係將加課三節打散,分佈於週一至週五的正常授課時間,將課表重新編排。如此不參加實驗的學生,在該正常授課時間將如何安置?學校端既無多餘的師資,也未必有這樣的安置空間,該計畫一旦實施,勢必造成學校秩序混亂,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在學校端的執行,顯然有困難。
四、教育部應展現決斷力 立即宣布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實施計畫無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11條:「行政處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,無效︰略…六、未經授權而違背法規有關專屬管轄之規定或缺乏事務權限者。七、其他具有重大明顯之瑕疵者。」同法第113條:「(第1項)行政處分之無效,行政機關得依職權確認之。」教育部係國民教育的最高主管機關,臺北縣政府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實施計劃的函令既已發布下達,適法的爭議卻又如此之大,教育部即應積極了解、主動審查、並依職權確認其有效無效,而不是被動的等待臺北縣政府呈報、核備。再者,目前學校端為因應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實施計畫,已遭縣府明令要求需計算師資數額、著手研擬師資的甄試及行政相關措施,並即將付諸實施;一旦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實施計劃遭教育部宣布違法無效,屆時新增的師資將如何安排?基於此,為爭取時效,教育部實無法繼續漠視不理,教育部應立即就臺北縣政府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實施計畫有所處置,不宜再拖延。 臺北縣教師會「516牽手護童年」遊行陳情活動,不僅是為孩子的適性教育請命,更訴求行政機關必須依法行政,請行政機關確實遵守法治國的基本原則。
因此我們再次呼籲:教育部應立即宣布臺北縣政府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實施計畫無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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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0516遊行的意義 試問 今天誰可以決定要學校上幾 天課、上哪些課、上幾節課?到底誰說了算?縣長嗎?局 長嗎?還是只要某人喜歡就可以? 試問 今天只要 縣府 有錢 就可以任意加縣市長喜歡的課嗎?那麼請問孩子中 文能力下降,多上國文好不好?孩子數學運算能力下降, 多上數學好不好?孩子體能下降,多上體育好不好?孩子 國家認同感不足,多上歷史好不好?孩子品德淪喪,多上 品德好不好?孩子肢體表達能力不足,多上表藝好不好? 正確答案:孩子該上什麼課是誰在規定?是九年一貫課程 綱要!孩子該上幾節課是誰在規範?是九年一貫課程綱 要!如果 今天ㄧ位政治工作者『自我感覺』英文重要, 便悍然決定加上三節英文時,如果我們ㄧ再ㄧ再選擇沉默 以對!試問:明天 如果政治工作者『自我感覺』本土重 要!悍然決定再加上三節本土語,好不好?試問:大後天 如果政治工作者『自我感覺』孩子四點回家太早,那北縣 有經費一律再上第八、九節,好不好?試問:大大後天 如果政治工作者『自我感覺』孩子回家沒人陪伴,那北縣 有經費一律再留校夜自習,好不好?如果我們一直選擇沉 默面對 那麼 以上的ㄧ切的答案就是『好』但很多事情 不是好不好 而是對不對的問題 誰需要為『粗糙的教育政 策』付出國賠,當然是普羅的家長、孩子及基層教師 竭誠歡迎尚未報名或還來不及報名的您隨時加入!
516牽手護童年 歡迎大家攜家帶眷 踴躍參加 1.516(日)下午1:00-4:00 在中正紀念堂的自由廣場集 合 2.出發時從中山南路前往教育部陳情 轉青島東路 林森 南路 回到中正紀念堂大忠門 最後再回自由廣場集結 3.請自備雨陽傘 帽子 水 建議穿白上衣
『516牽手護童年』非參加不可 如果,身為家長的您願意花些時間深入了解、判斷、感 受…轉達正確的訊息,給您影響得到的家長… 如果,身為老師的您願意…告訴社會,台灣孩子的超時學 習有多嚴重感動您左右的同仁親友,一起為「教育核心價 值」而走 如果,身為校長您願意…堅持教育專業與核心價值,帶領 各校教師一起走…… 讓教育局知道,依法行政是最基本的素養要教育部,負起 監督國教品質的職責宣導「516牽手護童年」,北縣教師 遊行訴求主軸給自己一個理由—勇敢幫「教育專業」發聲 讓台灣的小孩,有一個不一樣的明天,您願意嗎? ----文摘自思賢國小林松宏老師
英文很重要沒錯 但是小學生每週上四堂英文不會太多嗎 數學課每週也才三堂課 況且學校和縣政府聯手 強制規定全校的孩子都要參加活化英語 學生和家長完全沒有選擇的權利 這樣的做法對嗎 報章新聞都說參加的學校都有分組 還有戲劇等生動活潑的教學活動 板橋國小怎麼完全沒有
謝謝張媽媽 516在中午烈日下 全程參與遊行
這一定要推的呀!!!!!
誰敢反對週三加課的活化英文 誰就被污名化 看看教育局怎樣詆毀教師會的 用會務假來抨擊 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那些官員為選票 校長為逢迎拍馬 那麼多小孩子 真的全部都需要多加英文課嗎 教育界真悲哀